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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代理内资公司设立的一般程序和所需资料
※ 代理内资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所需资料
※ 代理企业的变更登记所需资料
代理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的一般程序和所需资料
一、需要您配合的工作和提供的资料
(一)确定您公司的名称及备选的商号,进行工商预核名(也可由我们代办核名)
(二)提供相关资料 1、股东资料。 (1)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,非本市户口自然人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计生证明(五十岁以下人员要); (2)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;
2、验资报告(可由我单位出具)。 3、场地资料。 已经房管局备案的租房协议,原则上需提供房产证明和业主身份。若进行生产加工,租赁场地还应提供消防证明。
(三)注意事项 1、登记申请资料相关人员本人签名; 2、领营业执照时,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股东到现场亲自签名领取。
二、我们的工作 (一)需要完成的工作 1、办理营业执照,刻印章; 2、办组织机构代码证; 3、办国税、地税税务登记证; (二)协助完成的工作 1、办理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; 2、整理、完善登记申请资料; 3、指导开验资帐户、办银行询证和验资报告。 (三)提供登记申请的全面咨询
三、所需时间 1、名称查询后,名称核准15(市局和天河区分局)个工作日内;
2、企业登记申请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领营业执照; 3、刻印章1个工作日; 4、组织机构代码证3个工作日; 5、地税税务登记证即办即取证; 6、国税税务登记证即办即取证。
代理内资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所需资料
1、身份资料。 (1)负责人身份证原件,非本市户口负责人的计生证明(五十岁以下人员要); (2)负责人一寸彩色相片五张; (3)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; (4)总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、章程修正案和负责人的任职文件。 2、场地资料。 已备案的租房协议,原则上需提供房产证明和业主身份。若进行生产加工,租赁场地还应提供消防证明。
(一)变更的共同资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、国税登记证正副本和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,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,变更登记申请书。 (二)变更事项及所需资料 1、不需增加提供资料的变更 (1)不涉及减少税种和特许经营的范围变更; (2)经营性质的变更。 2、不需审计报告或清税报告,但需增加资料的变更 (1)同区变更办公地址或经营延期的变更,需提供备案后的房屋租赁合同; (2)变更股东,不变更法定代表人,需提供能充分证明新股东身份的证明; (3)注册资金的增减变更,需提供增或减资的验资报告; (4)涉及特许经营范围的变更。 3、需提供审计报告或清税报告的变更 (1)跨区地址变更,要进行清税审计; (2)变更法定代表人或变更公司名称,原则上需提供审计报告; (3)涉及减少税种的范围变更,需进行清税审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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